引言8月7日,中國航空器材集團能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材能源”)與海爾中央空調簽署戰略合作協......
引言8月7日,中國航空器材集團能源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航材能源”)與海爾中央空調簽署戰略合作協......
華北能監局日前發布了關于征求《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文件明確提出,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應在保障性收購框架下實施,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內的電量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火電標桿上網電價全額結算,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應參與綠色電力交易以市場化的方式消納,國家和省級補貼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在保障性收購之外,其電量均采用市場化方式結算,每年清算的順序依照月度保障性收購電量、電采暖掛牌交易電量、冬奧場館交易電量、雙邊交易電量和未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超發電量順序結算。
根據文件內容規定,參與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的市場成員包括市場主體、市場運營機構和電網企業。市場主體由電采暖用戶、非電采暖型電能替代用戶和高新技術企業用戶三類。三類用戶都有其各自的準入條件。
電采暖用戶要求采用電暖器、電鍋爐、熱泵等用能形式,用電負荷為電采暖的用戶或企業;并且要符合電網接入規范,滿足電網安全技術要求。其中有儲能或者儲熱的用戶會得到優先照顧。
電能替代用戶除了滿足電網安全技術要求外,在能耗、污染物排放和用電安全方面都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并且屬于國家規定的在生產制造、交通運輸、終端用能設備以電替代傳能能源,上述企業還需要進入省(市)電力市場化交易名錄。
在高新技術企業的條件方面,除了滿足前者要求之外,還必須符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界定的條件,并且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該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時間截止到10月15日,預計相關正式文件出臺后,將對我國京津冀地區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原文如下: